【紫薯供应】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,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,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,省人社厅、省发改委、省公安厅、省住建厅等10部门联合发文,要求从2013年11月5日至2014年1月25日在全省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。此次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将纳入目标考核范围,清欠不力、引发聚众上访的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和责任人将被追责。
据了解,这次专项检查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,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、交通、水利施工、矿山开采、电力、加工制造、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、个体工商户等。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,要依法及时查处,保证春节前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、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理,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,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。
对用人单位发生的拖欠工资行为的,相关部门将采取约谈、警告、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等方式,及时责令其改正,对拒不改正的,处以罚款。同时,我省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的建设单位,依法采取不予审批新建项目,不办理规划、施工许可证等措施;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的施工企业,采取不允许其参加新建项目的招投标活动,降低或取消其资质等措施。对发生拖欠行为严重的外省进青企业,及时向当地和行业主管单位进行通报并清除我省建筑市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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